以有所知心,知一切法,则一切法尽无明相


以有所知心,知一切法,则一切法尽无明相。法性之性,以无性体空为真;遍照万有为俗。如来种智者,不知一切法,《放光般若》云:“般若无所知,无所见。”故肇师慧炬烧一切见,谓“般若无知”,若申其义,正所谓:般若无所不知也。亦如寂照之体用,非觉非不觉。是法性之实相中,无一切分别相,谓无无明。法性之实相中,随染净缘起三千用,谓无无明尽。是不住二边,为迷悟之界隅,正所谓九界已还,尚存四相。破有法王,唯在遣执也。


2013癸巳年八月十六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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