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子臧
【原文】
郑子臧好聚鹬冠[1]。郑伯闻而恶之[2],使盗杀之于陈宋之间[3]。君子曰:“服之不衷[4],身之灾也。”《诗》曰:“彼已之子,不称其服。”子臧之服,不称也夫。《诗》曰:“自诒伊戚[5]。”子臧之谓矣(彼已之子已字,《诗经》作其,《左传》作已)。(《左氏传》)
【注释】
[1]聚:收集。鹬(yù):鸟,羽毛茶褐色,嘴、脚都很长,趾间无蹼,常在水边或田野中捕吃小鱼、小虫和贝类。
[2]恶:讨厌。
[3]盗:杀手。
[4]衷(zhòng):适合,恰当。
[5]诒(yí):传给。戚:忧愁,悲哀。
【译文】
郑国的子臧喜欢收集鹬毛冠。郑伯听到了很讨厌,就派人将他骗出来杀死在陈国和宋国交界的地方。君子说:“衣服穿得不合适,是身体的灾祸。”《诗经》里说:“那一个人啊,和他的服饰不能相称。”子臧的服饰,就是不相称啊。《诗经》里说:“自己给自己找来忧戚。”这话正是用于子臧啊。
【评语】
按:鹬即翠鸟,以翠羽为冠,固不衷(衷当也)不称[1]。然更开后人以翠为饰、为裘之端。鸟之死者无央数[2],而子臧实为作俑者,故受杀报也。《宋史·太祖纪》:魏国长公主,襦饰翠羽[3],太祖戒勿复用,曰:“汝宜惜福。”盖恐四方仿效,伤生命多也。《通鉴·隋炀帝》:课州县送羽毛,民求捕之,殆无遗类[4],乌程有高树踰百尺[5],上有鹤巢,民欲取之不可,乃伐其根,鹤恐杀其子,自拔氅毛投地[6]。近时泰西女子喜鹭顶毛饰冠[7],一时鹭毛价高,人争取之,中土鹭鸶,几于绝种。呜呼,宋祖之虑远矣。
【注释】
[1]衷:中正。
[2]央:尽,完。
[3]襦:短衣,短袄。
[4]遗:漏掉的。
[5]乌程:今浙江湖州。
[6]氅(chǎng):鹤一类水鸟的羽毛。
[7]泰西:旧泛指西方国家。
【译文】
鹬就是翠鸟。用翠鸟羽毛装饰帽子,本来不伦不类。而开启后人用翠鸟羽毛作为饰物这一陋习,导致无数翠鸟遭到捕杀,子臧实在是第一人,他也因此遭受杀身的报应。据《宋史•太祖纪》记载,魏国长公主,用翠鸟羽毛装饰小短袄,太祖告诫她以后不要这样,说:“你应该珍惜福泽。”太祖之所以这样说,是担心各地人民效仿她,从而伤及更多生灵。又据《通鉴•隋炀帝》记载,隋炀帝命令地方上进献各色羽毛,于是百姓四出捕猎,几乎将羽毛美丽的鸟类捕杀罄尽。浙江乌程有一颗大树,高达一百余尺,树上有一只鹤巢,捕鸟者想取得仙鹤的羽毛,一时间不能得手,于是砍伐树根,仙鹤担心伤及它的雏鸟,就将自己的羽毛拔下来扔到地上。近代以来,西方女子喜欢用鹭鸶头顶的羽毛装饰帽子,使得鹭鸶羽毛价格一路窜升,人们争相捕杀鹭鸶,造成中土的鹭鸶,几乎到了绝种的境地。唉,宋太祖当年的担心,实在是有先见之明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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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无阿弥陀佛
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( 佛法讲堂 ):【中国历史感应故事(白话)】郑子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