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缪公
【原文】
缪公亡善马[1]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[2]。吏逐得[3],欲法之[4]。缪公曰:“君子不以畜产害人[5],吾闻食善马肉,不饮酒,伤人。”乃皆赐酒而赦之[6]。三百人闻秦击晋,皆求从。从而见缪公窘[7],亦皆摧锋争死[8],以报食马之德。于是缪公虏晋君以归。(《秦本纪》)
【注释】
[1]亡:失去,逃走。
[2]岐下:今陕西岐山县东北。野人:乡下人。
[3]逐:追捕。
[4]法:依法处治。
[5]畜产:饲养的禽畜。
[6]赦:免除刑罚。
[7]从:跟随。窘:遭受困境。
[8]摧锋:挫败敌军的锐气。
【译文】
秦缪公丢失了一匹好马,歧下的乡下人将它团团围住,抓到后宰了分食,吃的有三百人之多。官吏一个个寻拿这些人,要将他们绳之以法。缪公说:“君子不会因为牲畜而残害人民,我听说吃了上好的马肉,而不喝好酒的话,是会伤人的。”于是赐予这些人好酒,并赦免了他们的罪过。不久这三百多人听说秦国要攻打晋国,纷纷要求跟随。跟随时看到缪公窘迫,都争先恐后拼死而战,来报答缪公不因吃马肉而杀他们的恩惠。最后缪公虏获晋君归国。
【评语】
缪公之霸,以能用百里奚[1]、蹇叔[2]、由余诸贤[3]。赦食马者,其余事耳。然一念之善,必食其报,岂得以妇人之仁而忽诸[4]?按《说苑》[5]:楚庄王赐群臣酒,日暮酒酣,灯烛灭,有引美人衣者[6],美人绝其冠缨[7],告王趣火来[8],视绝缨者。王曰:“我赐人酒,使醉失礼,奈何欲显妇人之节[9],而辱士乎?”乃下命群臣尽绝去冠缨,而上火。后晋与楚战,有一臣五合五奋,首却敌[10],卒胜之[11]。王怪问曰:“寡人未尝异子[12],子何出死不疑如是[13]?”曰:“往者醉失礼,王隐忍不加诛也,愿肝脑涂地,用颈血湔敌久矣[14],臣乃夜绝缨者也。”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[15],此与秦缪赦杀马者而得胜晋之报,事相类,因备录之。且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一语,可见古之君子莫不笃信因果,愿后儒勿奋其私智而不师古也[16]。
【注释】
[1]百里奚:春秋时著名政治家,姜姓,百里氏,名奚。也称百里傒、百里子,春秋时楚国宛(今河南南阳)人,也有人说是虞国(今山西平陆北)人,世人称其为五羖大夫。
[2]蹇叔:宋国铚邑(今安徽濉溪县临涣集)人,春秋时秦国大夫。
[3]由余:一作繇余,罕之第三十七世孙,由余的祖先原为晋国人,因避乱才逃到西戎。后来,由余奉命出使秦国。他见秦穆公贤明大度,便留在了秦国,被秦穆公任命为上卿。
[4]诸:之乎,代指一念之善。
[5]《说苑》:西汉刘向撰,按类编辑的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,并夹有作者的议论。
[6]引:拉扯。
[7]绝:断。冠缨:帽带。
[8]趣:通“取”。
[9]显:显扬。
[10]却敌:击退敌人。
[11]卒:终于。
[12]异:特别优待。
[13]出死:效死,献出生命。不疑:不犹豫。
[14]湔(jiān):洗。
[15]阴德:在人世间所做的而在阴间可以记功的好事。阳报:在人世间得到的报应。
[16]私智:偏私的识见。师古:效法古代。
【译文】
秦缪公能够称霸,靠的是重用百里奚、蹇叔、由余等贤人。赦免吃马的人,只是他所行的一桩小善事。但即使是闪念之间所做的小善事,也必能获得回报,怎能以“这只是妇人的仁慈心肠”一类的借口而不屑去做呢?根据《说苑》记载:有一次楚庄王大宴群臣,天色晚了,大家酒兴正高,堂上的蜡烛忽然熄灭,席间有人趁着黑暗拉扯宫女衣襟,宫女扯下这人的帽缨,呈报庄王,准备点灯后,看谁的帽缨被扯断。庄王却说:“我请客喝酒,致使客人酒醉失礼,怎能在这种场合宣扬女人的贞节,而让贤良的客人出丑受辱呢?”于是下令,让所有大臣都扯下帽缨,然后才重新点灯。后来晋国与楚国交战,有一员大将,五次与敌人接阵时五次都奋勇争先,首先击退敌军,(楚军)终于取得战斗胜利。楚庄王很是奇怪,问道:“我不曾特别恩待你,你为什么这样舍身尽忠呢?”对方回答说:“以前在您的宴席上酒醉失礼,您容忍掩盖这事,没有杀我,我愿意把肝血脑浆涂抹满地,用颈中流出的鲜血洗刷敌人来报效您,我有这想法已经很久了。我就是那天夜宴被扯断帽缨的人啊。”这真是阴间做了善事,阳间获得报答啊。这事与秦缪公赦免杀马的人,从而收获战胜晋国的果实,非常类似,所以一并记录下来。阴间行善、阳间获报这话,也说明古代的君子,没有不深信因果报应的,希望后世的儒者,不要滥耍小聪明而拒绝师从古人的良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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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无阿弥陀佛
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( 佛法讲堂 ):【中国历史感应故事(白话)】秦缪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