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国历史感应故事(白话)】于定国父

于定国父

【原文】

于定国父为狱吏[1]狱平[2],罗文法者[3],皆不恨。东海有孝妇,少寡亡子[4],养姑甚谨[5]。姑欲嫁之,终不肯。姑谓邻人曰:“孝妇事吾勤苦,哀其亡子守寡。我老,久累彼,奈何?”遂自经死[6]。姑女告妇杀母,捕孝妇验治[7],诬服[8]。具狱上府[9],于公争之,弗能得。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。太守竟论杀孝妇[10]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后太守至,卜筮其故[11],自祭孝妇冢,表其墓[12],天立大雨,岁熟[13]。郡中以此大重于公[14]其门闾坏[15],共治之[16]。公曰:“少高大门闾[17]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[18]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子定国为廷尉,加审慎之心。朝廷称之曰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。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为不冤。”后为丞相,七十余薨,谥安侯。子永,以孝闻,仕至御史大夫,封侯传世云。

颜光衷曰:“高门待封[19],似觉浅薄,然为劝善者之铁证。”则公之此言,教化后世,其利正薄也[20]《于定国传》)

【注释】

[1]狱吏:审理官司的官吏。狱,官司。

[2]決:同“决”,判定。

[3]罗:触犯。文法:法令条文。

[4]少:年轻。寡:守寡。亡子:无子。

[5]养:供养。姑:婆婆。谨:恭敬。

[6]自经:上吊自杀。

[7]验治:查验处置。

[8]诬服:谓无辜而认罪。《汉书》原文作“自诬服”。

[9]具狱:备文定案。上府:往上送到郡府。

[10]论杀:判处死刑。

[11]卜筮:古时预测吉凶,用龟甲称卜,用蓍草称筮,合称卜筮。

[12]表:表彰。

[13]岁熟:亦作“岁孰”。年成丰熟。

[14]大重:推崇,看重。

[15]门闾:门庭。

[16]治:修缮。

[17]少:稍稍,稍微。

[18]治狱:审理案件。阴德:指在人世间所做的而在阴间可以记功的好事

[19]高门:把门楣修高。

[20]薄:迫近。

【译文】

于定国的父亲是审理官司的小吏,判案公平允当,触犯律法的人,经他判决的,都没有怨恨和遗憾。东海有一位孝妇,年轻守寡,又没有儿子,奉养婆婆很谨慎恭敬。婆婆希望她改嫁,她始终不肯,婆婆告诉邻居说:“我的孝媳非常勤苦地侍奉我,可怜她守寡,又没儿子。我年纪大了,怎么能长久地拖累年轻人呢?”于是婆婆自缢而死。婆婆的女儿竟然控告孝妇杀死婆婆,(衙役)拘捕孝妇查验处置,孝妇含冤服罪。定案卷宗送到郡府,于公力争孝妇无辜,没能成功。于公只能手持案卷,在府上哭泣。太守竟然判处孝妇死刑。(孝妇枉死)郡中闹旱荒三年。后来接任的太守卜筮后知道原因,亲自到孝妇的墓前祭祀,立碑表彰她的德行,祭祀完毕后,天立刻下起了大雨,当年五谷丰收,郡中由此推重于公。于公的门庭朽坏,(同乡的父老)正要一起去帮他修理。于公说:“把门庭稍微加高加大,使其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,我管理诉讼的事情积了很多阴德,我的子孙必定有兴旺发达的。”儿子定国后来当上了廷尉,更加审慎小心。朝廷称赞道:“张释之做廷尉的时候,天下没有怨民;于定国做廷尉的时候,民众自己认为不冤屈。”于定国后来当了丞相,七十岁时逝世,谥号安侯。儿子于永,以孝顺称著于世,官至御史大夫,最后得以封侯传世。

颜光衷说:“将门楣修得高高的,等待封侯,看上去似乎很浅薄,然而却被劝善的人作为了铁证。”颜公的此番言论(通俗易懂),用以教化后世,其效果还是容易达到的。

【评语】

匹妇含怨[1],三年不雨,天人感应之几[2],不其捷乎?然天亦何心,岂愿以一人之枉[3],而殃及万民?只以怨气阻塞,致天地间阴阳之气不能调和耳。夫怨能阻塞天地之气,则能为厉报仇,夫复何疑?平怨之人,能感召和淑之气[4],则荫庇其子孙[5],又何疑也?

【注释】

[1]匹妇:平民妇女。

[2]几:苗头。

[3]枉:冤屈。

[4]和淑:温和美好。

[5]荫庇:庇护,保佑。

【译文】

一个女人蒙受冤屈,造成三年不下雨,天人感应的兆头,应验兑现得真够快啊。但老天并不是有意这样的。哪里会因为一个人的冤屈,而让万民遭殃呢?只不过因为怨气堵塞,造成天地间阴阳之气不能和谐互动罢了。冤屈能够堵塞天地之气,发奋变成厉鬼来报仇,又有什么好怀疑的呢?平抚怨气的人,能够感召和谐温柔之气,从而保佑子孙后代,这也是勿庸置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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