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国历史感应故事(白话)】灵帝

灵帝

【原文】

宋皇后无宠[1],后宫幸姬共谮毁之[2],中常王甫枉杀勃海王悝及妃宋氏[3],后之姑也。恐后怨之,乃构言皇后挟左道祝诅[4],帝信之,收玺绶[5],后以忧死,父及兄弟并诛。帝梦见桓帝,怒曰:“宋后何罪,而听用邪孽,绝其命?勃海王悝既自贬,又受诛。今宋及悝诉于天,上帝震怒,罪在难救。”梦殊明察[6]。帝恐,谓许永曰:“可禳乎?[7]”永曰:宋后母临万国[8],过恶无闻[9],而听信谗言,以致身婴极诛[10],祸及家族。王悝,桓帝母弟,未尝有过,忽伏其辜[11]。昔晋侯失刑[12],亦梦大厉[13]。天道明察,神鬼难诬[14]。宜并改葬以安怨魂[15],反宋后之徙家[16],复勃海之先封[17],以消厥咎[18]帝弗能用[19],寻崩[20]。(《宋皇后纪》)

【注释】

[1]宋皇后:汉章帝所立的贵人。后被追尊为皇后。无宠:没有受到皇帝宠爱。

[2]幸姬:被皇帝宠幸的妃子。

[3]中常:指中常侍,汉代宦官官名。勃海王悝:汉桓帝弟刘悝。勃海,即渤海。

[4]构言:谓进谗言诬陷。左道:邪门旁道,多指非正统的巫蛊、方术等。

[5]玺绶:古代印玺上所系的彩色丝带。借指印玺。

[6]殊:极为,非常。

[7]禳(ráng):祈祷消除灾殃、去邪除恶之祭。

[8]母临:以母仪照临。指贤良的皇后或太后用仁慈的言行为世人作出表率。

[9]过恶:过错罪恶。

[10]婴:遭到。极诛,极刑。

[11]辜:罪过。

[12]失刑:指刑罚混乱,错杀好人。

[13]大厉:大恶鬼。

[14]难诬:难以欺骗。

[15]安:安抚。

[16]反:通“返”。

[17]先封:过去的封地。

[18]厥咎:厥,其,这;咎,过失,罪过。

[19]用:采纳。

[20]寻:顷刻,不久。

【译文】

宋皇后失宠,后宫得宠的嫔妃们争相向灵帝进馋言诽谤她,中常侍王甫枉杀了渤海王悝以及他的妃子宋氏——宋皇后的姑妈,惟恐宋皇后怨恨他,于是诬告宋皇后利用旁门左道的巫祝诅咒灵帝。灵帝竟然相信,收回册封宋皇后的印玺与诏书,宋皇后因而忧虑死去,父亲和兄弟均遭到杀害。灵帝梦见桓帝生气地说:宋皇后何罪之有,你竟然听信邪佞谗言,使她忧愤而死?渤海王既然自求贬逐,又无辜遭受杀害。现在宋皇后以及渤海王悝含冤投诉与上天,上帝震怒,你的罪孽深重,恐怕难以得救。这个梦境十分清晰,灵帝心中恐惧,告诉许永说:可以用祭祀来消灾免难吗?许永说:宋皇后母仪天下,没有听说有过失恶行,而皇上却听信谗言,使其身遭杀戮,而且祸及父兄家族。渤海王悝是桓帝同母的弟弟,不曾犯错,却被无辜杀害。古时候,晋侯刑罚失误,杀及无辜,也梦见大恶鬼。天道是明察秋毫的,神鬼更是难以欺骗得了。应该好好地改葬他们,以安慰冤魂,召回宋皇后被放逐的家人,恢复渤海王悝遗族的官位与封地。从而消灾免罪。灵帝不能接纳许永的意见,不久便驾崩了。

 

【评语】

灵帝信任王甫,杀李膺、范滂等百余人,其徒死废禁者[1],又六七百人,皆一时俊杰。其上干天怒[2],岂仅杀宋后王悝而已乎?故当时郭泰私为之恸曰:‘人之云亡,邦国殄瘁’[3]。汉室灭矣。是灵帝罪大恶极,实灭祖宗数百年之天下,岂许永之教所能免者?而尚不能用,其得速死,幸也。王甫以灵为傀儡,生杀自由,而卒受诛戮,但此等人,无论现报如何[4],其终入地狱,偿怨报,一日万死万生,固无可疑者。

《楞严经地狱十因文》云:九者,枉习交加,发于诬谤,如是故有合山、合石、碾硙[5]、耕磨。如谗贼人,逼枉良善,二习相排,故有押、捺[6]、槌[7]、按、蹙[8]、漉、衡、度诸事。是故十方如来,色目怨谤[9],同名谗虎,菩萨见枉,如遭霹雳。呜呼!仅一诬罔之罪[10],其受报之酷如此,而况诬而杀之乎?

【注释】

[1]徒:党徒,同类。

[2]干:冲犯。

[3]殄(tiǎn)瘁:病困,困穷。“人之云亡,邦国殄瘁。”语出《诗经·大雅·瞻卬》。

[4]现报:佛教语,指现世的报应。

[5]碾硙:利用水力启动的石磨,用以脱谷、制粉。

[6]捺:按。

[7]槌:古同“锤”,敲打。

[8]蹙:困窘,蹙迫。

[9]色目:看,观察。

[10]诬罔:亦作“诬誷”。欺骗,诬陷,毁谤。

【译文】

汉灵帝信任王甫,杀了李膺、范滂等一百多人,李膺、范滂的党徒,还有六七百人死于囚禁,这些人都是当时的贤才英杰。汉灵帝激怒上天,又岂止是枉杀宋皇后和刘悝。所以当时郭泰私底下悲痛地说:朝廷没有贤人君子,国家贫困衰弱、混乱不堪。汉王朝真的快要完了。汉灵帝罪大恶极,动摇毁灭了祖宗经营长达几百年的国家根基,许永三言两语的劝说又哪能帮他挽回呢?何况汉灵帝根本就没打算听从许永的话。他死得早,反倒成为幸事。王甫操纵汉灵帝这个傀儡,随意杀人,结果自己也不得好死。他这种人,无论在世时遭到什么样的报应,最终也要堕入地狱,为偿还欠下的孽债,每天都被折磨得死去活来,那是毫无疑问的。

《楞严经地狱十因文》第九条所谓枉屈之罪,指的是往生喜欢冤枉诬陷他人的恶习与今生的恶习加在一起,变本加厉地冤枉加害他人。这些巧言令色的奸诈之徒,当遭受合山合石、碾磑耕磨等磨难。如果谗言害人,冤枉善良,这些往生的旧恶习和今生的新恶习互相遮饰、掩护而不思改悔,则还会遭受押、捺、捶、按,以及蹙其身于囊袋、压之而洒其血、挂其身于权衡、秤称轻重等苦刑等着。所以在佛祖看来,怨谤谗言像猛虎一样凶残;而菩萨看到枉屈之事,如同遭到平地惊雷一样避之不及。呜呼!仅仅诬陷欺骗这一桩罪,所遭受的报应就如此酷烈,何况诬陷他人致死的大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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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无阿弥陀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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