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宣宗时,有位曹鼐先生,最初只是一名基层官吏,后来因为捕盗,在驿亭中,获得一名十分美貌的处女,该名女子想主动献身于曹,曹鼐立刻告诉她:“你是处女,我不能侵犯你。”并且拿出纸来,在纸上写“曹鼐不可”四字,将纸焚化,警惕自己不可犯淫。次日又召请该女子的母亲将她领回。后来,曹到京城考进士,考试时,从天上忽然飘下一张纸,落在曹鼐的考桌上,纸上竟然是写着“曹鼐不可”四字。曹鼐于是瞬间头脑变得极好,文思变得非常充沛,果然,就考取状元,做了朝廷大官。可见能戒邪淫者,必得上天降下福报。
——《因果事例明镜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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