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台九祖传讲义(四)

解序题尽,下面正式讲解序文。

因为序文较长,现大致将其分为四段:

甲一、人法互资:从开头至“自无能启其最矣”;

甲二、台宗源流:从“嗟夫”至“由此而斯道大行矣”;

甲三、抉择归宗:从“然则圣贤应事”至“可乎”;

甲四、正述序由:从“兹有比丘某”至最后。

现在先讲甲一、人法互资。

原夫台宗九祖以及法智、慈云,人也;《三千有门颂》至《传佛心印记》等,法也。

这是先用人、法二者来分判这三部书的所属。原,即原本。夫,语气词。即从原本上来讲,台宗九祖和法智、慈云二祖共十一位祖师的传记是讲述其生平事迹的,因此是属于“人”的一方面为主;而后两本书正如前面所介绍的,主要是讲教理为主,因此是属于“法”的一方面。

这是就其大分而判,因为在祖师传记中就含有“法”的成分在内,比如二祖慧文大师因读《中论》而开悟,“顿悟诸法无非因缘所生,而此因缘有不定有,空不定空,空有不二,名为中道”;又如九祖湛然大师临寂前和门徒“说法而决”,这样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。虽然这些都是属于“法”的范畴,但这是“旁”,旁带兼及,从正为言,还是以“人”为主。同样,《天台传佛心印记》虽然以阐明教理为主,但其里面也讲到了祖师的传承,这是旁带兼及到了人,然而从正为言还是以“法”为主。只有《三千有门颂》,因其篇幅较短,则纯是以讲法为主。

 

法指众生心,人是传法主。

讲  简单地说,法是指一切的事物。不论是大的小的,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,都叫做“法”。然而这些所谓的法,上至至高的佛法,下至凡夫颠倒之法,都不出众生一念刹那之心,故云“法指众生心”。可不要小看这一念刹那之心,天台宗讲“定境修观”,就在这第六意识处著手!此第六意识念念现前,即所谓的妄想,但不可强制之,否则如石压草,根实未断。如果能够善用之,当下即是无尘智。此一念介尔之心,三千具足,无欠无余。所言具者,非心能生三千为具,亦非心含三千为具。非一念在前,三千在后;复非三千在前,一念在后。而是全心是法,全法是心。即法即心,即心即法。任运即空假中,全体是不思议境。所以此第六意识,是罪之魁,亦是功之首,全看你会不会修。此中所言修,是全性德不思议境而起三观,修无别修,即是性具三千之故。

因此这句“法指众生心”实在是非常地重要,它告诉我们修行就要从这一念妄心入手,全妄即真,而不需向外别求,所谓“无边妙用神通事,尽在寻常动用中”。故《四十华严》卷六云:“善男子,当知自心,即是佛菩萨法。由知自心即佛法故,则能净一切刹,入一切劫。”又如《大乘方便经》云:“一实境界者,谓众生心体。从本已来,不生不灭。乃至诸佛心、菩萨心、二乘心、凡夫心,皆不生不灭。”诸佛心不生不灭好理解,那么凡夫心为什么也不生不灭呢?参!

至于“人是传法主”这一句则十分明了,正如《论语·卫灵公篇第十五》云: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。”其义相同。

 

法非人不传,心无法莫悟。

  这两句话实际上和下面的两句话是正反相成。法非人不传,是说佛法如果没有人去弘扬,那么它就会寝息不行于世。反过来说就是佛法必须要靠人去弘扬,才能广行天下,利益众生。   

虽然我们的自心本性是原本清净、寂静、光明的,是具足十法界一切之法的,但如果不籍佛法的示悟开导,众生处于迷暗当中,又如何能够认得自家宝藏呢?所以说“心非法莫悟”。如六祖慧能大师在《金刚经注》中云:“夫一切众生,虽有佛性,若不因诸佛说法,无由自悟。凭何修行,得成佛道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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